一、工伤是按什么标准赔偿的
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
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都可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补助金等相关补偿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并且不同伤残等级在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方面也有相应的标准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上班时间摔伤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摔伤,例如在工作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上下楼梯、在办公区域正常走动时摔倒,这种情况通常属于工伤。
但如果是在上班时间,由于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摔伤,则不属于工伤范畴。另外,如果是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时摔伤,比如在上班时间为个人娱乐目的而打闹导致摔倒,一般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天津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天津市九级工伤赔偿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医疗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五)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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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天津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天津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