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家属护理费是多少
工伤死亡家属护理费按照不同情况确定。
对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则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这里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某一地区上一年度所有职工工资的月平均值,数据通常由当地统计部门公布。
家属护理费的发放并非一成不变,会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以保障家属权益。并且,只有符合相应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标准的家属,才能按规定领取护理费。家属需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申请与鉴定,提供完整准确材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规定标准享受该项待遇。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规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理解为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计算方式一般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若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发放工伤职工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盖章有影响吗
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不盖章是有影响的,但并非必然导致无法认定。
从程序角度看,公司盖章往往是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中的一项要求,其作用在于表明公司知晓该申请事项并在一定程度上配合认定工作。公司不盖章,会使工伤认定部门难以直观确认申请的真实性与公司态度。
然而,即便公司不盖章,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只需提交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事故经过等关键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人证言、事故现场视频等。只要这些材料足以清晰证明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工伤认定部门仍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不过,为顺利推进工伤认定流程,建议职工先与公司积极沟通,说明工伤认定的意义与法律规定,争取公司配合盖章。若沟通无果,应尽快收集其他有力证据,依法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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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盖章有影响吗,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盖章,目击证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