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停工留薪期只发最低标准工资
工伤停工留薪期只发最低标准工资的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强调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意味着应按照职工工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收入水平进行发放,而不是最低标准工资。该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确保其能够安心养伤。
如果用人单位仅发放最低标准工资,职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按照正确标准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工伤停工留薪是谁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在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以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的基本生活及权益。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不解决告到劳动局怎么样
若工伤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向劳动局(现多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是可行的维权途径。
当工伤纠纷产生且协商无果,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劳动局可发挥行政监督职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工伤事宜。其会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及工伤处理过程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作出处罚。
同时,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程序中,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证明工伤事实及自身主张。仲裁委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就工伤待遇支付、劳动关系确认等争议事项作出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整个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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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不解决告到劳动局怎么样,工伤解决不了应该向哪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