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下一步怎么做,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纠纷 编辑:岑妍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下一步怎么做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病历资料等。该鉴定结果将作为后续赔偿的重要依据。

二是根据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若构成伤残)等。若协商一致,可签订赔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

三是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通过仲裁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是赔偿依据不同。工伤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侧重于保障因工作受伤职工的权益;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强调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损害的填补。

三是赔偿项目与标准不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且相同项目的赔偿标准在计算方式、具体数额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四是鉴定程序不同。工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进行伤残鉴定,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三、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有什么

职业病工伤待遇有一系列明确规定:

一是医疗待遇。职工因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接受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比如一级至四级伤残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四是工亡待遇。若职工因职业病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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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有什么,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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