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伤是不是工伤,在单位小产算工伤保险吗

劳动纠纷 编辑:严涵振

一、上下班途中受伤是不是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在上班路上被机动车碰撞,且经交警认定职工承担次要责任,这种情况可认定工伤。

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上述规定事故伤害的,也可认定工伤。比如职工下班后前往父母家途中发生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

三是如果是职工自己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导致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情形。

二、在单位小产算工伤保险吗

小产一般不算工伤保险范畴。工伤保险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

具体来说,小产通常是女职工自身生理方面的情况。如果小产是因工作原因,例如女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暴力、意外伤害等,且该伤害直接导致了小产,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小产是由于女职工自身身体原因、生活因素等非工作相关因素引起的,就不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女职工小产虽一般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但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会对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等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偿,同时还会给予一定的产假,保障女职工在此期间的权益。

三、用工单位不承认工伤怎么办

当用工单位不承认工伤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其一,收集相关证据。劳动者需尽可能搜集能证明工伤事实的材料,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等,还有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内容的材料。

其二,申请工伤认定。即便单位不承认,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收集好的证据材料。

其三,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无论是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最终认定为工伤,而单位未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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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用工单位不承认工伤怎么办,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的由什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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