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务工受伤怎么算工伤
退休人员务工受伤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退休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再就业。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此时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应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退休人员自身也有过错,则按比例减轻用人单位责任。
二是退休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或到其他单位就业。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认定程序与普通劳动者工伤认定相同,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一般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表: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劳动保障部门或其官方网站获取,要如实填写职工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经过等内容。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3.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 身份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 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要额外的证明材料,例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因公受伤的,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以便顺利进行工伤认定。
三、工伤的认定需要()条件
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主体条件。职工应当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可按工伤处理,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等。
二是时间和空间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
三是特殊情形。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如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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