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鉴定怎样做,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劳动纠纷 编辑:孙阳杰

一、工伤等级鉴定怎样做

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一般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确认申请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要求在受伤后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具体依当地规定。

(二)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提出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四)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安排相关医学专家对职工的伤情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工伤等级。

二、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主要如下:

一是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受理与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是调查核实。必要时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四是作出认定决定。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五是送达。将认定决定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否能延长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延长的。

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时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例如,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或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耽误申请时间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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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否能延长,工伤认定申请延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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