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去上班路上算工伤吗
教师在上班路上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条件,则可认定为工伤。主要情形包括:
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例如,教师从自己居住的家中按正常路线前往学校上班的路上。
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比如,教师下班后需要先接住在另一处的孩子再回家,次日上班途中发生事故。
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例如,教师上班途中顺路去菜市场购买当天午餐食材。
但如果是因教师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在上班路上受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上班路上算工伤吗
在上班路上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一是如果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比如自己正常骑行或驾车,被其他违规行驶的车辆碰撞受伤,且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二是在上班路上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同样在符合相应条件下可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是在上班路上因自己的主要过错导致受伤,例如自己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且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如果是在上班路上突发疾病,且疾病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通常也不属于工伤范畴。
总之,上班路上是否算工伤需结合具体的受伤原因、责任认定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三、在工地上干活自己摔了算工伤吗
在工地上干活自己摔了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要看劳动关系。若劳动者与工地的施工单位等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之一。
二是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一般来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在工地上干活时自己摔倒,如果是在正常的工作过程中,比如在进行施工作业、搬运建筑材料等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摔倒,通常可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因劳动者自身故意,如在工地打闹玩耍时不慎摔倒,或者因醉酒等自身原因导致摔倒,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若受伤与工作原因无关,比如劳动者在工地休息区域,因自身疏忽大意摔倒且与工作无关联,也较难认定为工伤。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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