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停工留薪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此处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所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其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再者,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上班中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
上班中骑电动车摔伤是否算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若骑电动车摔伤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比如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途中摔伤,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范畴。所以若上班骑电动车摔伤是由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也可认定为工伤,这就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
但如果骑电动车摔伤纯粹是个人原因,如自身不小心操作失误,并非因工作原因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一般难以认定为工伤。总之,上班骑电动车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相关部门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三、工伤不赔偿找什么部门投诉
若遭遇工伤不赔偿的情况,可向以下部门投诉:
其一,劳动监察部门。该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可前往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工伤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说明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经调查核实,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不赔偿行为,将责令其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其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机构。劳动者需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详细阐述工伤事实、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内容。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赔偿义务。
其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由其负责,若对认定结果无异议但用人单位不赔偿,可向其反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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