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去医院复查,工伤认定后签了免责协议有效吗

劳动纠纷 编辑:杜瑶瑶

一、工伤认定后去医院复查

如果工伤认定后去医院复查,以下是相关要点。

(一)费用承担

1. 复查费用通常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只要是与工伤相关的必要复查项目,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其费用会得到报销。

2.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复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复查期间待遇

1. 劳动者在复查期间依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包括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康复治疗等。

2. 在停工留薪期内复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复查结果对后续的影响

1. 如果复查结果显示伤情恶化或有新的病情,可能需要重新评定劳动能力,这会影响到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

2. 复查结果也有助于确定劳动者是否已经康复到可以返回工作岗位等相关事宜。

二、工伤认定后签了免责协议有效吗

工伤认定后签的免责协议通常是无效的。

从法律性质上讲,工伤是基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而依法享有的法定权益。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

一方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伤负有法定的责任,这种责任不能通过签订免责协议而免除。如果允许这种免责协议有效,那将违背工伤保险的立法宗旨,也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无效条款。工伤认定后,劳动者的工伤事实已经确定,其依法应获得的赔偿等权益不能被协议所排除。所以,即便签了免责协议,劳动者仍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等责任。

三、工伤认定后然后去社保局鉴定吗

工伤认定之后,是需要去社保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这是第一步。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于确定工伤职工的赔偿待遇等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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