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做伤残鉴定还是先做工伤认定
一般应先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法定程序。它是基于劳动关系等多种因素,由劳动行政部门对职工受到的伤害进行定性判断,明确是否属于工伤情形。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而伤残鉴定是在工伤认定完成,并且经过一段时间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之后进行的。伤残鉴定主要是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等级评定,以便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等具体权益。如果在未进行工伤认定前就做伤残鉴定,可能会因为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未确定,导致鉴定结果缺乏合理依据或者在后续维权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
二、在下班路上摔跤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摔跤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在合理的下班途中,自己摔倒且没有其他外力因素介入,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工伤。因为工伤认定通常要求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况。
但是,如果能证明摔跤是由于工作相关的特殊原因导致的,例如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途中道路设施因工作单位相关的原因损坏而摔跤,或者是在下班途中遭受第三人侵权行为(如被他人推倒)而摔跤,在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及证据要求的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没能工作公司怎么赔偿
如果因工伤不能工作,公司的赔偿通常包含以下方面。
(一)医疗费用
公司需承担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1.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用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此外,如果构成伤残等级,还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这需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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