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在工伤认定中,确认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一般可依此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能显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可反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履行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都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考勤记录也能体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出勤情况。
此外,劳动者还可提供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但需注意,这些证据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充分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从而确保工伤认定顺利进行。
二、员工工伤一直不上班工资如何算
员工工伤后一直不上班,工资的计算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计算时,“原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员工工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若员工工伤已治愈,却无故长期不上班,且超出停工留薪期,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认定为旷工等。但在此之前,单位有义务与员工沟通,明确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及应遵守的规定。
三、在超市上班摔断了胳膊算工伤吗
在超市上班摔断胳膊,一般情形下算工伤。
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超市正常上班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比如搬运货物、整理货架等工作任务而不慎摔断胳膊,满足工伤认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
即便不是直接从事本职工作任务,而是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也可认定为工伤。例如,上班前在超市进行准备工作时摔倒,或下班后收尾整理工作区域时受伤。
但如果摔断胳膊是因劳动者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排除情形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可及时向单位报告,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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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在超市上班摔断了胳膊算工伤吗,超市上班摔倒了骨折是不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