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才可工伤鉴定呢,多处骨折工伤等级是叠加的吗

劳动纠纷 编辑:许杰

一、多久才可工伤鉴定呢

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工伤鉴定之前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情况。

二、多处骨折工伤等级是叠加的吗

工伤等级评定中,多处骨折的情况并非简单叠加。

在工伤鉴定标准里,是综合考虑受伤对身体功能的整体影响程度来确定工伤等级的。例如,手指骨折与腿部骨折,不会单纯因为有多处骨折就直接将各自对应的骨折等级相加。如果多处骨折集中在一个肢体或者身体区域,且这些骨折导致的功能丧失、损伤程度相互关联,会被视为一个整体情况来评估工伤等级。比如同一手臂的多处骨折,可能会使手臂的功能严重受损,鉴定时会综合手臂整体的功能障碍情况来评定等级,而不是将每个骨折点单独评定等级再叠加。同时,如果多处骨折分散在不同部位,也会综合考量各部位骨折对身体整体机能、活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来确定工伤等级。

三、多久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的时间有一定要求。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具体的时间规定上,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完成工伤认定后,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时长标准,但通常要等治疗告一段落,病情稳定不再有明显变化时进行,这样能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反映职工的伤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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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多久进行工伤鉴定,多久工伤鉴定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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