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工资怎么发放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其工资发放遵循以下规则:
一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所谓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二是停工留薪期满后。若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若职工恢复工作,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无法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并按新岗位标准支付工资。
总之,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发放工伤职工工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判定工伤伤残鉴定期限呢
工伤伤残鉴定期限的判定,需依据不同情形确定:
一是初次鉴定申请期限。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届满或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通常在受伤后3至6个月左右,但具体时间需根据伤情恢复状况确定。
二是再次鉴定申请期限。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是复查鉴定申请期限。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以及流程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所需材料
1.**申请表**: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
2.**劳动关系证明**: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材料**:此外,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相关监控视频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可能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4.**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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