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诉讼时效怎么算
工伤诉讼时效的计算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二,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民事诉讼,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
二、十级工伤赔偿计算是怎么算的
十级工伤赔偿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此外,还可能涉及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需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标准计算。
三、下班途中摔倒是不是算工伤
下班途中摔倒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如果是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在下班路上正常行走,被机动车碰撞受伤,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可认定工伤。
二是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比如因自身疏忽大意、自身身体原因等导致的摔倒,没有涉及到上述规定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工伤认定通常要求伤害与工作或履行工作职责有一定关联,单纯自身原因摔倒难以满足工伤认定条件。
所以,下班途中摔倒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如涉及相关事故且本人非主要责任等,若符合则可认定工伤,不符合则通常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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