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工资什么意思,打卡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褚雨妍

打卡工资什么意思,打卡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大家好,由投稿人褚雨妍来为大家解答打卡工资什么意思,打卡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这个热门资讯。打卡工资什么意思,打卡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打卡工资截图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5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人不在岗,工资照领?这种“躺赚”的美梦,有人真敢做!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吃空饷”型职务侵占案件,公司员工伙同他人伪造考勤记录,骗取工资、奖金、医保社保,最终全员获刑。

古某在厦门Z公司(化名)日常负责员工考勤登记和离职手续。2019年起,她发现公司考勤系统存在漏洞,竟动起歪心思。古某安排陈某办理入职,但陈某从未到岗。古某不仅每天代其打卡,还伪造考勤记录。2021年后,她甚至雇佣同事李某“接力代打”,合伙制造陈某“在职”假象前后长达3年,导致公司损失27.7万余元。古某从中骗取工资、奖金23.7万余元,后支付1.9万元给李某作为报酬,陈某则“躺着”白拿医保社保3万余元。

甚至,离职员工也成了“工具人”!2021年,员工王某提出离职,古某提议“离职不离岗”,继续用王某的考勤卡代打卡,伪造其上班记录,又骗走公司12万余元。

事发后,陈某经电话通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但第一次讯问未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李某、古某也分别自行投案,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后来,古某、陈某共同赔偿Z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7.9万余元,李某赔偿Z公司经济损失1.9万元。

案发后,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古某、陈某、李某提起公诉。古某等三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古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陈某、李某将Z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近日,海沧法院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古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8个月,罚金1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吃空饷”的犯罪数额怎么算?

法官说,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用人单位应及时完善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注销账号权限、采用动态考勤(如人脸识别)、定期核查工资发放记录等。“吃空饷”的犯罪数额怎么算?法官说,工资奖金当然算;医保社保:虽未进个人口袋,但属于单位支付的成本,也要算;税费、伙食费:公司代缴的费用,同样是损失。

法官提醒,“聪明”用错地方,终将付出代价!职场人应严守法律底线,企业也需完善内部管理,不给“蛀虫”可乘之机。

*******************************************************

【台海网报料渠道】

邮箱:taihainet@163.com

报料、登报、维权、内容合作专线

打卡工资怎么查

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者因出差期间未打卡、用人单位扣薪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

2024年6月至8月,福州某公司员工张女士被派往外地参与建厂项目。由于当地网络条件有限,她无法通过公司要求的App打卡,但其间一直通过微信与负责人沟通工作进展,并提交了差旅报销票据。然而,返回公司后,张女士发现2024年7月、8月工资被大幅扣减。该公司表示,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汇编》中“未请假且无出勤记录超3天视为自动离职”的规定,张女士“43天未打卡”,所以不能支付全额工资。张女士认为扣薪不合理,遂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

台江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未对出差期间的考勤方式作出具体规定,而张女士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报销票据等证据,足以证明其在外地期间实际履行了工作职责。该公司仅以未打卡为由扣发工资,既不符合事实,也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台江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张女士补发工资差额1.3万余元。(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董清 江紫沫)

来源:福州晚报

打卡工资贷款

公司因打卡扣工资,合法吗?员工必知的维权要点!

最近,一位朋友遇到了一件糟心事,让他十分苦恼。他所在的公司规定一天要打4次卡,分别是早上9点上班打卡,12点下班打卡,下午1点上班打卡,下午6点下班打卡。但他每天只有早上9点上班打卡和下午6点下班打卡 ,结果发工资时被扣了500块钱,理由是没有按照公司要求打卡。然而,他坚称自己每天中午都在公司,同事也可以作证,他觉得这样扣工资不合理,要求公司补回500元工资,可公司却拒绝了。这不禁让人疑惑,公司这个做法合法吗?今天,咱们就从法律视角来深入探讨一下。

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以打卡为由扣员工工资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员工的工资是其辛勤劳动所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是劳动者本人存在过错,如未完成工作任务等,但这也需要有明确的证据和合法的程序。打卡仅仅是公司对员工出勤的一种管理方式,绝不能成为随意克扣工资的正当理由。

即便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未打卡即扣除工资等类似条款,该条款也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法律明确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不允许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随意克扣。而且,就算公司有打卡制度,在执行时也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能因员工偶尔的打卡失误或特殊情况就进行不合理的扣款。比如,员工因打卡设备故障、突发急事导致迟到或忘记打卡等,公司都应先了解具体情况,而不是直接扣工资。

回到我朋友的情况,他能证明自己中午在公司正常工作,只是没按规定次数打卡,公司直接扣500元工资明显不合理。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未打卡的处罚有明确规定,且该制度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告知,那么在合理范围内的处罚或许具有一定合法性,但像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扣500元的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原则。

如果员工遇到类似被公司不合理扣工资的情况,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建议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公司补发被克扣的工资。若协商无果,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另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仲裁结果至关重要。就像前面提到的湖南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纠纷案件,雷某因公司打卡制度过于繁琐及苛刻,6天内3次打卡不合格被开除,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雷某2万元,可见法律会保护劳动者免受不合理考勤制度的侵害。

公司不能随意以打卡为由扣员工工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为员工,我们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不合理对待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大家在工作中是否也遇到过类似考勤和工资方面的问题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咱们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场权益 。

打卡工资是实发工资吗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19日讯(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人不在岗,工资照领?这种“躺赚”的美梦,有人真敢做!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吃空饷”型职务侵占案件,公司员工伙同他人伪造考勤记录,骗取工资、奖金、医保社保,最终全员获刑。

古某在厦门Z公司(化名)日常负责员工考勤登记和离职手续。2019年起,她发现公司考勤系统存在漏洞,竟动起歪心思。古某安排陈某办理入职,但陈某从未到岗。古某不仅每天代其打卡,还伪造考勤记录。2021年后,她甚至雇佣同事李某“接力代打”,合伙制造陈某“在职”假象前后长达3年,导致公司损失27.7万余元。古某从中骗取工资、奖金23.7万余元,后支付1.9万元给李某作为报酬,陈某则“躺着”白拿医保社保3万余元。

甚至,离职员工也成了“工具人”!2021年,员工王某提出离职,古某提议“离职不离岗”,继续用王某的考勤卡代打卡,伪造其上班记录,又骗走公司12万余元。

事发后,陈某经电话通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但第一次讯问未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李某、古某也分别自行投案,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后来,古某、陈某共同赔偿Z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7.9万余元,李某赔偿Z公司经济损失1.9万元。

案发后,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古某、陈某、李某提起公诉。古某等三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古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陈某、李某将Z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近日,海沧法院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古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8个月,罚金1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吃空饷”的犯罪数额怎么算?

法官说,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用人单位应及时完善员工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注销账号权限、采用动态考勤(如人脸识别)、定期核查工资发放记录等。“吃空饷”的犯罪数额怎么算?法官说,工资奖金当然算;医保社保:虽未进个人口袋,但属于单位支付的成本,也要算;税费、伙食费:公司代缴的费用,同样是损失。

法官提醒,“聪明”用错地方,终将付出代价!职场人应严守法律底线,企业也需完善内部管理,不给“蛀虫”可乘之机。

来源:海峡导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打卡工资什么意思,打卡工资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