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后还能治疗吗
工伤鉴定后仍然可以继续治疗。
工伤鉴定是对职工工伤后的伤残程度等进行的判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治疗的终结。一方面,如果职工经过鉴定后仍有伤痛需要进一步治疗,例如后续可能还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以恢复身体机能,这种情况下可以继续接受治疗。另一方面,后续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依然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当然,在继续治疗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的医疗规范和程序,保留好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以便在涉及费用报销、赔偿等事宜时能够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没有签订合同工伤单位怎么赔付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就属于工伤,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一)工伤认定
1.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认定,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赔付项目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若构成伤残等级,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伤残待遇。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三、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伤赔偿计算方法根据不同赔偿项目有所区别。
(一)医疗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医院出具的票据为准,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1.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津贴
1.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伤残等级越高,对应的月数越少。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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