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有十级不离职怎么赔偿
若工伤鉴定为十级且不离职,赔偿项目如下: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是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应按规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若有纠纷,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权。
二、工伤评不起级怎么赔偿
即便工伤评不起级,也有相应赔偿。
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该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用,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派人护理,需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护理费。
此外,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在规定标准内也可获得报销。总之,工伤评不上级不意味着没有赔偿,职工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得到保障。
三、工伤双脚骨折在家护理费怎么算
工伤双脚骨折在家的护理费计算需依据不同情况。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若尚未经劳动能力鉴定,但确实因工伤双脚骨折需要护理,一般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通常由医疗机构或相关鉴定机构出具需护理的证明,以此确定护理期限和护理依赖程度。
此外,如果是家属进行护理,家属有固定收入的,护理费按照家属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家属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计算。实践中,要妥善保留相关护理费用支出凭证、家属收入证明等证据,以便在主张权益时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工伤职工依法获得应有的护理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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