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事故,工伤赔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劳动纠纷 编辑:魏然涵

一、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事故

上下班途中受伤,并非都能认定为工伤事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等,在此情形下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按正常下班时间回家途中,遭遇对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工伤。

二是特殊情形。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比如下班途中顺路买菜后回家,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一般也可认定工伤。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自身主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或者是因自身疾病突发受伤等,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赔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工伤赔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一方面,若工伤职工担心用人单位在后续赔偿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将来生效的赔偿裁决或判决难以执行,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比如用人单位存在经营状况恶化、有大量债务且有转移资产迹象等可能影响工伤职工获得赔偿的情形。

另一方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相应的程序要求。通常,工伤职工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目的在于防止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条件,会依法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用人单位的相关财产。

总之,工伤赔偿在存在影响赔偿执行的合理担忧时可申请财产保全,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供担保,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三、女工年龄超过50岁不能工伤认定吗

女工年龄超过50岁并非绝对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在一般情况下,女性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通常不再构成劳动关系,此时受到事故伤害,按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超过50岁的女工虽达到退休年龄,却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符合其他工伤认定情形的,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材料,按照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判断,确定是否认定为工伤。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女工年龄超过50岁就不能工伤认定,关键在于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及具体受伤情形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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