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受伤算工伤吗
一般情况下,因工受伤属于工伤,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认定条件。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通常可认定为工伤。例如在生产车间操作机器时受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范围。比如提前到单位准备生产工具时受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像保安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被不法分子打伤。
此外,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
不过,若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即使因工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发生工伤后怎么做
发生工伤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及时就医。工伤发生后,职工应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资料,这些将作为后续工伤认定和赔偿的重要依据。
(二)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四)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调解期限是多久啊
工伤调解期限根据不同的调解主体和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经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15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这里的调解组织主要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等。
而对于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进行调解的,一般来说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调解或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另外,若在法院诉讼阶段进行调解,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调解的具体期限,但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调解时间,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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