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医疗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伤残赔偿
1.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不同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依次递减,且还有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
2.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些只是工伤赔偿标准的基本内容,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实际情形确定。
二、工伤赔偿纠纷增加赔偿金合法吗
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增加赔偿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合理合法增加的情形
1.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例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应得赔偿,劳动者除了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外,还可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补偿性的赔偿金,这是合法的。
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伤赔偿的某些项目计算标准发生变化或者有新的证据表明原本计算的赔偿数额过低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金额,这种情况下增加也是合法的。
(二)不合理增加的情形
如果没有合法依据,纯粹是劳动者一方无根据的漫天要价或者恶意诉讼要求增加赔偿金,那就是不合法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依据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来判定赔偿数额,不会支持没有依据的增加要求。
三、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是什么
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救济途径。
当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这种诉讼中,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是被告。
(一)起诉的条件。原告需是与工伤认定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受伤职工或者其所在单位。要有明确的被告,即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机关。并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比如认为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
(二)诉讼的意义。通过行政诉讼,法院会对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行政机关作出认定时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是否依法进行调查取证;认定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像是否准确认定了事故发生的经过、职工受伤的原因等;以及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这有助于纠正可能存在错误的工伤认定结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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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是什么,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