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工伤赔偿范围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
(一)医疗费用方面。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四)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有所区别。比如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根据伤残等级按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死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赔偿太低怎么补
如果工伤赔偿太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救:
1. 复查计算:仔细核对赔偿计算依据。查看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否正确,各项赔偿项目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计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如果工资计算错误,会导致赔偿金额过低。
2. 重新认定或鉴定:如果认为工伤认定不准确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过低影响赔偿金额,可以依法申请重新认定或鉴定。例如,对工伤认定的范围存在异议,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时伤情未稳定导致等级不准确的情况。
3. 协商谈判: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提出合理的增加赔偿的诉求,向其说明赔偿金额过低的依据。可以出示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应得的赔偿数额。
4. 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的赔偿。
三、养伤期间工伤怎么赔偿
在养伤期间,工伤赔偿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
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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