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追诉期是多久
工伤鉴定没有追诉期的说法,而是有申请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是进行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先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续工伤鉴定相关事宜。
二、58岁女性工伤十级怎么赔偿
对于58岁女性工伤十级的赔偿情况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于该女性已经58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其他可能的赔偿
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根据实际护理需求支付等。如果因为工伤导致其他的经济损失且有证据支持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三、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时间是多久
在工伤认定中确认劳动关系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仲裁时效
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认定时间
1.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机构会在受理案件后的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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