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怎么算,哪些情况下不能算工伤

劳动纠纷 编辑:吕凯涵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怎么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计算如下:

1.若工伤职工的伤情已经稳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按照鉴定结论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

2.若工伤职工可以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安排合适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出勤标准发放,恢复到停工留薪期之前的工资水平。

3.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护理的,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职工因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导致自身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与他人发生争执而故意伤人,进而自己受伤,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2.醉酒或者吸毒:职工在醉酒或吸毒状态下遭受的伤害,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醉酒或吸毒会严重影响人的认知和行为能力,与正常工作中的风险性质不同。

3.自残或者自杀:职工出于主观故意进行自残或自杀行为导致的伤亡,不属于工伤范畴。比如,职工因个人情绪问题在工作场所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特殊情况。

工伤认定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由专门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判定。对于存在争议的情况,用人单位或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重新申请工伤认定

重新申请工伤认定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条件方面,通常是申请人对之前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例如认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或是出现了新的证据,足以影响之前的认定结论等情况。

程序上,一是准备材料。需提供原工伤认定决定书、新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若伤情有新变化)、证人证言(若有新的目击证人)等,还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常规材料。二是申请时间限制。一般应在收到原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规定期限内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具体期限可参照当地规定。三是申请受理。向原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受理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重新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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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重新申请工伤认定,重新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修改人社局会不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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