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工伤赔偿按什么标准,工伤鉴定最晚不能超过多少天

劳动纠纷 编辑:梁中

一、交社保工伤赔偿按什么标准

社保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有所区别,主要如下:

一是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是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样依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最晚不能超过多少天

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是特殊情形下的申请时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体而言,从职工角度,最晚不超过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申请工伤认定。

三、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是哪里出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的赔偿,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主体承担:

一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同样由该基金支付。

二是用人单位支付部分。用人单位需支付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工伤赔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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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是哪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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