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有伤残证吗,工伤赔偿单位和社保局赔偿标准

劳动纠纷 编辑:成杰

一、工伤鉴定后有伤残证吗

工伤鉴定与伤残证是不同概念。工伤鉴定后一般不会直接发放伤残证。

工伤鉴定是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经鉴定会出具工伤鉴定结论书,明确职工的伤残等级,这对于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等具有关键意义。

而伤残证通常指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工伤职工若符合残疾标准,可另行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申请时需按照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关材料,经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审核通过后才可领取。

所以,工伤鉴定完成后不会自然获得伤残证。职工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二、工伤赔偿单位和社保局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中单位和社保局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社保局赔偿标准:

一是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月数本人工资支付。

四是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单位赔偿标准:

一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有工伤认定和鉴定结论是不是官司就赢了

仅有工伤认定和鉴定结论并不必然意味着官司就会赢。

工伤认定确定了劳动者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鉴定结论明确了工伤的等级,这二者是主张工伤待遇的重要基础和有力证据。然而,在相关法律纠纷中,案件的走向受多种因素影响。

一方面,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及承担能力至关重要。例如,若用人单位已破产、注销或根本无支付能力,即便劳动者有工伤认定和鉴定结论,也可能面临难以实际获得足额赔偿的困境。

另一方面,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庭审表现等也会左右官司结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确、全面地向法庭提交各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资流水等,以证明自己主张赔偿的合理性。同时,庭审中当事人的陈述、对对方观点的回应等环节,若处理不当,也可能影响法官的判断。

总之,工伤认定和鉴定结论是关键,但打赢官司还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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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有工伤认定和鉴定结论是不是官司就赢了,有工伤鉴定能打赢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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