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了是保险公司赔吗,工伤不给工资怎么给津贴

劳动纠纷 编辑:常桐成

一、工伤认定下来了是保险公司赔吗

工伤认定下来后,赔偿责任主体不一定是保险公司,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部分赔偿项目,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工伤保险的经办机构)会按规定进行赔付。

然而,并非所有赔偿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例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赔偿项目,也都要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不存在保险公司赔付环节。

总之,工伤认定后的赔偿责任主体可能是工伤保险基金(对应保险公司赔付情况)、用人单位,或二者皆有,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参保及具体的赔偿项目规定。

二、工伤不给工资怎么给津贴

若遭遇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及津贴,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收集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工伤事实以及工资待遇情况。

其次,与用人单位协商。主动与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支付工资和津贴是法定义务,要求按规定支付。协商过程中注意留存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详细说明工伤情况、工资及津贴未支付的事实与诉求。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劳动者应按时参加,充分陈述观点并出示证据。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判决,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判决,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应得的工资和津贴得以支付。

在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要积极依法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职工的家属陪护费由谁承担

工伤职工家属陪护费的承担主体需依据不同情况判定。

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通常由所在单位负责。这是因为在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伤无法正常自理生活,单位有责任保障其基本护理需求。单位可以自行安排人员护理,也可以通过支付护理费的方式解决,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在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况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体而言,家属陪护费的承担以工伤职工所处阶段及是否经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为依据,明确责任主体,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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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职工的家属陪护费由谁承担,工伤人员家属陪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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