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了工伤还能走人损吗
在认定了工伤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再走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但存在特殊情形。
一方面,若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例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在依法认定为工伤后,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部分项目可以兼得,比如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只能获得一份赔偿,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可以分别获得。
另一方面,若伤害并非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仅属于一般的工伤事故,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应通过工伤保险途径来获得赔偿,不能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工伤保险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补偿,这种情况下已由工伤保险制度对劳动者权益进行了保障。
二、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若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与单位协商。尝试与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向其说明申请工伤认定对员工权益保障及单位责任承担的重要性,要求单位依法履行申请义务,明确指出单位不申请的法律风险。
二是自行申请。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
三是寻求法律帮助。若单位拒绝配合且自行申请遇到阻碍,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需满足一定条件。
其一,合理的时间。一般指正常上下班的时间,以及因加班等合理延长的上下班时间。例如,单位安排加班至晚上9点,职工9点30分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此时间段可认定为合理时间。
其二,合理的路线。通常为职工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常规路线。若职工为接送孩子上学后再回家,只要路线合理,也可认定。
其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比如,职工在上班途中遭遇机动车碰撞,经交警认定职工承担次要责任,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另外,需注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医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也可在符合条件时申请。认定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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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由谁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