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协议赔少了可以重新起诉吗
若工伤协议赔偿金额过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看协议签订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若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急需治疗费用等不利处境,迫使劳动者签订明显显失公平的赔偿协议,那么劳动者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之后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按照法定标准重新主张赔偿。
二是需关注协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工伤赔偿有明确的法定标准和范围,如果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劳动者同样可以重新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足额的赔偿款项。
总之,劳动者若认为工伤协议赔偿过少,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协议存在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再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能推翻工伤认定吗
用人单位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是有途径尝试推翻工伤认定的。
用人单位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来支持其主张。例如,有新证据证明职工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或者职工受伤是由于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情形。若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足以推翻原工伤认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工伤认定结果可能会被改变。不过,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规则,对整个工伤认定过程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公正裁决。
三、工伤认定出来后还可以推翻吗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存在可以推翻的情形。
如果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一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经复议审查,认定工伤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复议机关可依法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
二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直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对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遵循等方面。若发现工伤认定存在问题,会作出撤销或变更等相应判决。
但需注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都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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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认定出来后还可以推翻吗,工伤认定下来后能否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