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在打工时受伤了有没有工伤
农民工打工时受伤,一般情况下是可能构成工伤的。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首先,要确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其次,需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
再者,受伤后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用人单位通常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农民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之前是不是停工留薪期
一般情况下,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之前通常处于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一般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病情,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进行判断,有相关规定明确不同伤害情形大致对应的停工留薪期限范围。
但需注意,停工留薪期并非无限制延长。当工伤职工的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旦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通常即告结束,后续将依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伤残津贴等。
实践中,对于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存在争议时,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定程序来准确认定。
三、是不是工伤认定下来才能做伤残鉴定
一般情况下,需先完成工伤认定,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定性判断,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续的伤残鉴定才有意义。因为伤残鉴定是在认定工伤的基础上,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等进行评估。若未完成工伤认定,无法确定伤害与工作存在法定关联,伤残鉴定的前提就不成立。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职业病患者,在诊断、鉴定职业病过程中,若有争议可进行诊断鉴定,同时符合一定条件下,即使工伤认定程序尚未完成,也可能提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
总体而言,先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是常规流程,但特殊情形可依具体规定处理,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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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是不是工伤认定下来才能做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后一定能评上伤残等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