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多久过期不能认定
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1年的期限后,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如果是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例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特殊情形。
二、工伤多久过期不能赔偿了
工伤赔偿存在时效问题。
从单位角度看,如果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角度,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如果超过1年的时效,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为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也就难以获得正常的工伤赔偿,但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耽误申请时间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间。
总之,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注意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以免影响后续工伤赔偿权益的实现。
三、工伤多久后不予认定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1年的时间,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予认定工伤,但如果是因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例如,不可抗力或者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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