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几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提前到单位准备工作材料,或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时受伤。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保安在履行职责制止不法行为时被打伤。
四是患职业病的。例如长期在粉尘环境中工作患上尘肺病。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如出差途中因工作事务受伤。
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金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标准如下:
-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例如,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国家统计局会公布上一年度相关数据,据此计算具体金额。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计算和赔偿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确定,相关数据应参照权威统计部门公布的信息。在处理工伤死亡赔偿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现在去做工伤伤残鉴定,超过一年了是否可以
一般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超过一年再申请工伤认定通常会面临一些复杂情况,但对于工伤伤残鉴定则有所不同。
从工伤认定角度来看,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此期限,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若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仅是进行伤残鉴定,通常不存在一年的严格时间限制。伤残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以便确定相应的赔偿待遇等,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职工病情相对稳定时,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即便距受伤时间超过一年也是可以的。
所以,关键要看工伤认定是否已完成,若完成则可进行伤残鉴定;若未完成且超过一年申请工伤认定无正当理由,可能会影响后续伤残鉴定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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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现在去做工伤伤残鉴定,超过一年了是否可以,工伤鉴定过了一年了还可以鉴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