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厂出事故工厂给入了保险属于工伤吗
工厂给员工入了保险,员工在工厂出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其一,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操作工厂机器设备时,因设备故障受伤。
其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范畴。比如员工在上班前检查设备准备开工时发生意外。
其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认定为工伤。像员工在制止他人破坏工厂财物时受伤。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如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也可认定工伤。但如果员工是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事故发生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不能仅依据工厂入了保险就确定是否为工伤,需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二、苏州3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苏州3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需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护理等级确定。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待遇,具体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农民工工伤期间能获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在工伤期间能获得工伤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若发生工伤,依法享有相应工伤待遇。确认工伤后,可享受医疗救治和康复费用支付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农民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待遇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农民工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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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民工工伤期间能获得工伤待遇吗,农民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