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如何赔偿工伤
工伤赔偿涉及多方面内容,以下是用人单位可能承担的赔偿情况:
(一)医疗费用相关
1. 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很多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相关
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相关
1. 若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未依法履行,工伤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用人单位认定工伤了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认定工伤后,赔偿一般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医疗费用赔偿
1. 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
1.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但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关配合工作。
(四)辅助器具费用
1. 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需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后,所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一规定旨在促使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保障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认定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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