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炎能不能报工伤,公司雇佣超过60周岁的人发生工伤如何认定

劳动纠纷 编辑:范春海

一、胃炎能不能报工伤

若职工并非在工作场合遭受伤害或疾病,那么即便申请人在下班时间于本公司提供的餐饮设施内用餐时突发急性肠胃炎,该单位仍有义务负担申请人的治疗相关费用并发放相应的薪资待遇,然而这并不等同于视为工伤情形。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其受伤与伤病系由工作原因直接引发,且通常无法完全治愈并恢复至原有状态。因此,对于劳动者在下班之后在外部环境中就餐所导致的任何健康问题,均应由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公司雇佣超过60周岁的人发生工伤如何认定

对于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开始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士来说,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归类为劳务关系;而对于同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群来说,他们与用人单位所构成的关系则为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当这部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等情况时,如果要认定与其所属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应依法赋予其符合条件的工伤认定。

三、劳动法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根据现行法规,在早晚上下班途中所遭受之非属自身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或城市轨道交通、水运及铁路运输等事故伤害均可界定为工伤范围之内。若系个人疏忽大意导致的跌倒受伤则不被视为工伤范畴。所谓“工伤”,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外部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组织所引发的突发性意外损伤,例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以及其所引发的急性化学物质中毒现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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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劳动法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员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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