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住院继续上班怎么赔偿,60岁以上农民工建筑工伤怎么算

劳动纠纷 编辑:许嘉

一、工伤未住院继续上班怎么赔偿

工伤未住院且继续上班的情况下,赔偿通常按以下方式进行:

其一,医疗费。即便未住院,因工伤治疗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如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凭有效票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其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工伤导致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虽继续上班,但受伤前期合理的休息时间对应的工资应按此标准支付。

其三,伤残待遇。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依据不同伤残等级而定。

其四,其他费用。若有必要的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符合规定的也可按相关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

总之,工伤赔偿应依据实际伤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60岁以上农民工建筑工伤怎么算

60岁以上农民工建筑工伤的计算及处理,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该农民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在工作中受伤,一般可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会依据相关标准认定是否属于工伤。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其二,若该农民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此时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而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总之,60岁以上农民工建筑工伤需先确定其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再依据相应法律规定计算赔偿。

三、工伤死亡未成年子女怎么赔偿

工伤死亡情况下,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赔偿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其一,丧葬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支付,用于丧葬事宜相关费用。

其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笔款项是对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的一种经济补偿,未成年子女作为近亲属有权参与分配。

其三,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可按比例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30%。若属于孤寡孤儿的,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统筹地区的相关标准以及职工本人工资等实际情况确定。同时,相关赔偿应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和领取,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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