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能做工伤认定吗,62岁上班死亡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编辑:卞若

一、超过60岁能做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超过60岁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工伤认定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超过60岁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另外,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也可进行工伤认定。

二、62岁上班死亡算工伤吗

62岁上班死亡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工作中死亡通常不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据双方过错,通过民事侵权责任要求单位赔偿。

然而,如果62岁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所以,62岁上班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领取退休金,还有与单位的关系性质,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

三、60岁以上上班死亡算工伤吗

60岁以上上班死亡是否算工伤,要分情况判断。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工作中死亡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据双方过错,通过民事侵权责任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比如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60岁以上人员,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或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认定为工伤后,可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获得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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