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合同工伤待遇是什么,工伤三级职工合同待遇有什么

劳动纠纷 编辑:贺琬

一、单位解除合同工伤待遇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职工的待遇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若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若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若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若单位违法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工伤职工仍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二、工伤三级职工合同待遇有什么

工伤三级职工的合同待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这意味着职工无需再实际从事工作,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三)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工伤三级职工合同待遇是什么

工伤三级职工的合同待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这意味着职工虽不再实际从事工作,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样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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