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工伤是如何规定的呢
劳动工伤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认定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认定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待遇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二、上下班路上自己摔跤算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跤一般不算工伤。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自己摔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在认定工伤时,强调的是职工受到的伤害与工作或履行工作职责有一定关联,或者是在特定的上下班途中因外部不可控的交通类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伤害。而自己摔跤多是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比如自身疏忽、身体突发状况等,与工作本身并无直接关联,也不存在第三方责任等特定情形。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上下班路上摔跤是由于道路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等合理的外部因素导致,且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或许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但最终结果需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三、工伤是哪个部门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具体流程涉及多个部门。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经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该委员会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职工伤情及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情况进行再次鉴定,其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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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是哪个部门鉴定,工伤到哪个部门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