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了怎么办,认定工伤需要本人去吗

劳动纠纷 编辑:苏桐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了怎么办

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一)确认劳动关系

1. 收集证据。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

(二)工伤认定

1.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直接提出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四)索赔

1. 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赔。

2.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认定工伤需要本人去吗

认定工伤不一定要本人去。

从申请主体来看:

1. 用人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情况下,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需要职工本人前往。

2.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情况下,职工本人可以去申请,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也可代劳,并非必须职工本人到场。

但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会需要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者配合调查,例如提供受伤情况说明、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工作。

三、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去鉴定的

工伤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具体来说,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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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去鉴定的,工伤鉴定是去劳动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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