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认定需要哪些证明,做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签字怎么办

劳动纠纷 编辑:施文

一、工伤死亡认定需要哪些证明

工伤死亡认定需多种证明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是基础。若有劳动合同,它可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需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材料,用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医疗机构的证明也必不可少。包括死亡证明、病历、诊断报告等,这些材料能说明职工死亡的时间、原因等情况,对于判断是否符合工伤死亡情形至关重要。

事故证明材料也很关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要有相关事故现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视频、事故报告等;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死亡的,需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此外,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的证言、相关部门的鉴定报告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提供齐全准确的证明材料,有助于顺利进行工伤死亡认定。

二、做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签字怎么办

若做工伤认定时单位不盖章签字,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自行申请: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收集证据:即便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可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认定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

-寻求行政救济:若因单位不配合盖章签字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调查,督促单位履行义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并配合工伤认定工作。

三、工伤认定需要工友证明吗

工伤认定并非一定需要工友证明。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虽然法律未将工友证明列为必备材料,但在实际情况中,它有重要作用。比如,当劳动关系不清晰,或用人单位否认工伤事实时,工友证明作为证人证言,能证实职工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情况,为认定提供有力支持。

若职工无法提供工友证明,可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工伤。像提交现场监控视频、相关物证、事故报告等。只要有足够证据能证明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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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认定需要工友证明吗,工伤认定必须要有证人证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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