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浙江桐乡,上班几天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计算

劳动纠纷 编辑:袁玲月

一、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浙江桐乡

在浙江桐乡,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有明确规定。

工伤认定标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赔偿方面: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级别和实际需要支付。若构成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不同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不同。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

二、上班几天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计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计算与上班天数并无直接关联,而是根据职工受伤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来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比如,职工因工伤骨折,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建议休息3个月,那么这3个月通常就是停工留薪期。

二是参照工伤职工实际伤情恢复情况。如果伤情较重,恢复时间较长,即使医疗机构最初开具的休假证明到期,但职工仍未康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再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考虑工伤职工接受治疗的实际情况,包括住院时间、康复治疗时间等。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工伤右眼失明停工留薪期多久

工伤职工右眼失明的停工留薪期时长,需根据具体伤情和恢复情况综合确定,一般有以下要点:

其一,一般规定。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及权益。

其二,特殊情况。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右眼失明这种较严重的伤情,可能因后续治疗、康复等需要较长时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延长。

其三,确定程序。实践中,停工留薪期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若双方对停工留薪期有争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总之,具体的停工留薪期时长需结合实际医疗情况及相关鉴定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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