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途中在单位摔倒骨折算工伤吗怎么算
下班途中在单位摔倒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下班途中在单位摔倒骨折,并非上述特定交通事故等情形。不过,如果该摔倒骨折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例如因完成收尾工作、处理工作遗留问题等在单位摔倒,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关闭工作设备时不慎滑倒受伤。
若要申请工伤认定,首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在工地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认定
工地工伤赔偿中工资的认定至关重要,通常按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有固定工资的情况。若劳动者在工伤前有固定工资收入,一般以其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赔偿工资标准。这需参考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工资条等能证明其收入情况的材料。
其次,工资不固定的情况。若劳动者工资不固定,比如按计件或计时获取报酬,或是收入不稳定,此时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可从当地统计部门或社保部门获取。
再者,新入职员工。对于刚入职不久即发生工伤的劳动者,若工作未满12个月,可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若工作时间极短,难以准确计算平均工资,也可能参考同岗位、同工种其他员工的工资水平来认定。
在认定过程中,劳动者应积极收集能证明自身工资情况的证据,以便在工伤赔偿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下来了还有时效吗
工伤认定下来后仍存在时效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是工伤待遇索赔时效。拿到工伤认定结论后,需及时主张工伤待遇。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效。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等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为6个月。
所以,工伤认定下来后,在不同环节都有时效限制,需及时依法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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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认定下来了还有时效吗,工伤认定成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