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工伤休养期间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编辑:冯乐明

一、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几个关键要素:一是事故发生在下班途中,合理的下班路线范围内;二是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况。例如,职工在下班途中正常过马路,被闯红灯的汽车撞伤,这种情况下如果职工不负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是职工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导致的事故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休养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休养期间有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工伤休养期间,单位必须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三、三个一次性工伤赔偿是哪三个

一次性工伤赔偿中的三个一次性通常是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目的在于补偿职工因工伤身体伤残所遭受的损失。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业方面的一种补偿性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在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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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三个一次性工伤赔偿是哪三个,1—10级伤残赔偿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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