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路上摔骨折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摔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导致摔骨折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这种情况下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但如果是因自身原因摔倒骨折,比如自己不小心在路边崴脚摔倒,且不存在上述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工伤认定有明确的法定情形和条件限制。
职工若认为自己的情况属于工伤,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情况说明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二、工伤赔偿按社保基数算吗
工伤赔偿并非完全按社保基数计算,具体情况需根据赔偿项目来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赔偿项目,其中一些会受社保缴费基数影响。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以职工本人工资为计算标准,而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单位按较低基数缴纳社保,导致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可能会使职工获得的该项赔偿减少。
二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赔偿项目,通常按职工实际工资计算。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工资就是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实际工资。另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也多与职工实际工资相关。
总之,工伤赔偿计算较为复杂,要根据不同赔偿项目及实际情况确定计算标准。
三、员工工伤处理会有哪些流程
员工工伤处理一般有以下流程:
一是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是工伤待遇支付。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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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员工工伤处理会有哪些流程,员工工伤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