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跟对方保险冲突吗
工伤与对方保险通常不冲突,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在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形下。职工因第三方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的,可同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可向侵权第三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同时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只不过,对于医疗费等部分重复项目,不可重复获得赔偿,一般采取差额补足的方式。
二是在非第三方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职工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综上,大多数情况下工伤与对方保险并不冲突,职工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纠纷。
二、60岁以上工伤赔偿有哪些
60岁以上人员工伤赔偿需分情况讨论:
若60岁以上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包括:
1. 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治疗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相应等级发放。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确定支付标准。
若60岁以上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发生伤害后,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损失及双方责任划分确定。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生效
工伤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工伤认定决定的执行,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
工伤认定书生效后,职工可以依据认定书进行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以确定相应的工伤待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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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生效,工伤认定书多久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