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受伤部位不全,工伤认定书拿到后多久可以做鉴定

劳动纠纷 编辑:卫若安

一、工伤认定书受伤部位不全

若工伤认定书所记载的受伤部位不全,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及时与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沟通。向其说明实际受伤情况与认定书不一致之处,提供相关能证明受伤部位的证据材料,例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记录等,明确指出遗漏的受伤部位,要求其进行核实和更正。

第二,倘若沟通后工伤认定部门不认可或未及时处理,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在规定期限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阐述工伤认定中受伤部位记载不全的事实和理由,提交相应的证据,请求复议机关审查并责令工伤认定部门重新作出准确认定。

第三,还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复议未能解决问题,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法院对工伤认定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和判决,以确保受伤部位得到全面、准确的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书拿到后多久可以做鉴定

工伤认定书拿到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有相关规定。一般来说,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也就是说,关键在于伤情是否相对稳定。如果病情已经基本稳定,不再有较大变化,即可申请鉴定。若伤情尚不稳定,继续治疗可能会对最终的鉴定结果产生较大影响,那么此时不适宜申请。例如骨折患者,在骨折愈合良好,后续治疗基本结束时申请较为合适。

所以,并无固定的时长限制,需依据具体伤情的恢复状况来确定合适的鉴定时间,以确保鉴定结果能准确反映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多长时间做鉴定

职工工伤认定书下达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有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通常在工伤认定作出且职工病情稳定,医疗终结后,就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实践中,多在病情稳定后、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均可在符合条件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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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认定书下来多长时间做鉴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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