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工伤认定书就能停工留薪吗
工伤认定书是认定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的重要依据,但仅有工伤认定书并不必然能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一方面,停工留薪期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材料来确定具体时长。比如,医生根据受伤职工的伤势判定需要休息三个月来康复,这三个月就是停工留薪期的参考时长,而不是仅凭工伤认定书就无限期停工留薪。
另一方面,停工留薪期的确定还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范围。如果职工伤势较轻,经过短时间治疗已基本恢复,但仍以有工伤认定书为由长期不工作,这种情况是不符合停工留薪要求的。同时,用人单位如果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可根据法定程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停工留薪期进行确认。总之,工伤认定书只是第一步,确定停工留薪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二、有工伤认定接触合同怎么赔偿
在工伤认定后解除合同,赔偿情况如下:
(一)工伤医疗待遇方面
1.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三、有工伤认定书没有评定工伤等级
如果有工伤认定书但没有评定工伤等级,这会对后续的权益主张产生一定影响。
(一)关于后续处理的步骤
1. 尽快申请工伤等级评定。这是确定工伤赔偿等权益的重要依据。一般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评定,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病历等。
2. 在等待评定结果期间,应继续按照工伤医疗待遇接受治疗。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二)可能面临的情况
1. 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等自身原因未进行等级评定,要尽快补齐材料完成评定。
2. 如果是用人单位拖延或者其他不合理原因阻碍评定,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督促用人单位配合进行工伤等级评定。
(三)权益维护
一旦评定出工伤等级,就可以依据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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