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需要吗?2025,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离职还需要申请吗

劳动纠纷 编辑:黄然思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需要吗?2025,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需要吗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不建议提交,因为这样劳动者无法获得离职补偿金。单位应违法解除、协商解除、提前解除、强迫离职、未支付工资等情况下支付补偿金。补偿金计算公式为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劳动者可等待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或续签合同并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需要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也不建议提交离职申请。因为劳动者一旦提交了离职申请就相当于劳动者自行提出离职,这样子是领不了离职补偿金的。当事人可以等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离职补偿金。或者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就续签劳动合同即可,到达一定的年限之后,劳动者可以要求和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会延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二、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建议劳动者提交离职申请,因为这样子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的。并且如果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待遇降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也是要支付离职补偿金的。补偿金按照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来计算。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不需要提交,以免影响离职补偿金的领取。劳动者可以等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离职补偿金,或者续签劳动合同并在达到一定年限后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包括违法解除合同、协商一致解除、提前解除、强迫劳动、未支付劳动报酬等。补偿金按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离职还需要申请吗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不需要写辞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合同到期需要离职申请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离职申请。

劳动合同到期,则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如果没有想要续签的,那么双方关系就自动解除。因此,合同到期后,是不用提交离职申请的,但在生活中,为了给公司留下良好的印象,通常还是会提交离职申请。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公司不想续签的话,公司就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计算的,每工作满1年,则向员工支付1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则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员工月工资比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合同到期离职需要提前申请吗

一、合同到期离职需要提前申请吗1、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当事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期内辞职是违约吗合同期内辞职是否违约具体如下:1、如果还在试用期内,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约;2、如果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不违约;3、如果与用人单位对辞职不能协商一致,又执意辞职,属于违约。

五、合同到期了的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流程1、交接工作;2、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3、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4、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5、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6、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办理离职需要拿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办理离职不需要拿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申请需要吗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 需要离职证明么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离职还需要申请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离职需要办离职手续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了还需要提交辞职报告吗

合同到期离职需要写离职申请吗

劳动合同到期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离职需要什么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了还要离职单?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劳动合同到期离职 需要离职证明么,劳动合同到期了还需要提交辞职报告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