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些要求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主要有两类,要求如下:
一是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注意,申请时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二、工伤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医疗费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报销费用的时间限制。一般要求在工伤认定后,按当地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销材料进行费用报销,各地具体期限有所不同,通常在几个月内。若逾期未申报,可能会影响医疗费的报销。
三、分公司能否作为工伤认定主体
分公司可以作为工伤认定主体,但存在一定条件和限制。
一方面,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便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能够作为工伤认定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责任承担能力,可独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分公司应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另一方面,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作为工伤认定主体。此时,应由其总公司作为工伤认定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且在法律上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最终责任。
总之,分公司能否作为工伤认定主体,关键在于其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以此确定其是否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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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分公司能否作为工伤认定主体,分公司能否承担工伤责任